租赁合作协议(格式)


甲方(承租方):*******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租方):广东本立租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22号祺禾商贸园-B区1101室

联系电话:*******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的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定义

1.1 订单:指由出租方根据甲方的设备租赁服务需求制作并经甲方确认的电子或纸质表单;

1.2 租金:指订单中所标明的租金金额;

1.3 押金:指订单中所标明的应当支付的押金金额;

1.4 设备价值:指订单中所标明的设备价值;

1.5 租期:指订单中所标明的租赁起始日期至租赁结束日期之间的周期。

第二章租金&服务费支付及开票说明

2.1 甲方首期租金及押金需在下单时支付或在收到租赁设备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月【20~25】日为下期账单日,每月【25~30】日为下期租金付款日。

2.2 若甲方未在租金付款期交纳下月租金,出租方有权按每日逾期金额的百分之一收取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个自然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收回租赁设备或赔偿租赁设备损失等,并要求甲方按提前退租做出对应的补偿。

2.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发票。

2.4 订单下的约定的费用金额:50%为商品租赁费(13%税率)、50%为技术服务费(6%税率);

2.5 申请开具发票需提供开票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复印件)。

(2)开票信息(务必准确填写)

公司名称:*******

税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第三章租赁方式及对应条款

3.1 对于“随租随还”租赁方式的订单,若甲方在正常使用并交纳满6个月未满12个月租金后终止租赁退还设备,甲方只需承担退回的运费及保价费用;若甲方在未交满3个月租金之前终止租赁退还设备的,则须交纳额外3个月租金作为退还服务费;若甲方交满3个月但不满6个月租金之前终止租赁退还设备的,则须补足交满6个月租金作为退还服务费;若甲方交满12个月租金终止租赁退还设备的,则不承担任何费用;

3.2 对于“固定租期”租赁方式的订单,固定租期签订的最低租期为一年(12个月),原则上甲方须待租赁期满后才能终止租赁退还设备,若甲方提前退还设备,则乙方有权收取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3 因在订单约定租期结束前甲方终止租赁退还设备以及由于甲方人为故障导致设备退回维修而产生的运费,均由甲方承担运费。若是正常硬件故障或正常租期结束导致的机器退回,由乙方承担运费。

第四章甲方权利与义务

4.1 在租赁期间拥有租赁设备的合法使用权;

4.2 使用租赁设备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3 按本协议及订单之约定向乙方交纳租金及产生的技术服务等费用;

4.4 租赁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主动归还租赁设备。租赁设备应能正常使用,各部件完好,且其硬件应与订单中硬件配置一致且未被私自更换,设备外观无重大损伤及功能运行正常;

4.5 妥善保管租赁设备;配合乙方保障设备性能的各项工作;

4.6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设备;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设备硬件任何部位或部件;

4.7 承担由于违反本章4.1至4.6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8 充分了解了电子数据的特征,以及备份电子数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掌握了妥善管理和备份电子数据的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同时承诺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人为原因的情形除外)所致的数据丢失、泄露、损坏或损毁等事故,均与乙方无关并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4.9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设备修理的损失;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设备或其他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租赁设备丢失或灭失造成的损失;

4.10 电脑各部件赔偿标准详见 “附件一”。

第五章乙方权利与义务

5.1 按本协议及订单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租金及产生的其他费用;

5.2 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5.3 对甲方及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5.4 向甲方交付运行正常的设备,保证硬件配置和甲方在订单中标明的一致;

5.5 对于租赁期间的设备在使用中出现非人为的故障,由乙方提供免费的维修或更换服务;

5.6 当甲方出现拖延交纳租金或租赁关系终止/解除后未能按时归还设备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所租赁设备的正常使用,停止为甲方提供更多服务,并保留无条件收回租赁设备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7 当甲方违反租赁协议约定或甲方行为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租赁设备、要求赔偿;

5.8 乙方不承担由甲方使用租赁设备引发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影响企业商誉、软件版权侵权以及其他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5.9 租赁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立即归还设备,甲方不立即履行归还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订单或其他文件中载明的设备价值金额进行赔偿,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标准要求甲方支付迟延归还设备期间的租金损失。

5.10 甲方违约的,除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乙方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交通差旅费、保全费、诉讼责任保全保险费)。

第六章失信客户的处理

6.1 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该甲方将被认定为失信客户:

(1)逾期1个月未支付按协议或订单约定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技术服务费、提前退还产生的服务费或维修费;

(2)按约定应当归还设备,但拒不归还,或超过1个月未归还;

6.2 甲方同意,对于因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被认定为失信客户的,乙方将有权利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措施:

(1)不接受失信客户的服务需求;

(2)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报请将失信客户的身份信息及相关公司信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公布;

(4)将失信客户的身份信息及相关公司信息报送至征信机构。

6.3 甲方同意,因乙方对失信客户采取的任何措施给失信客户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该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第七章争议处理

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法律;

7.2 所有与协议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该争议将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八章附则

8.1 双方履约中所签署或产生的订单、送货单等文件,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同意使用乙方服务,即表示同意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之权利和义务,并承诺认真遵守;

8.2 本协议所述条款若与订单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以订单所述条款为准。

8.3 考虑到键盘、鼠标为易耗品,乙方提供的租赁电脑,笔记本一律不配鼠标,台式机和一体机随机配送键盘和鼠标,在使用过程中,如鼠标和键盘出现故障,甲方需自行解决,乙方不提供键盘和鼠标的售后维修服务。

8.4 经协商一致,双方针对租金外的部分服务项目以及收费金额进行了约定,详情请见合同附件二-《IT外包服务付费项目标准》;本合同及附件未涉及的服务项目的收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8.5协议期内双方盖章或授权人签字确定的《企业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订单》是具体实施订单,也是本协议组成部分,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损坏或丢失电脑各部件占设备总价值(在服务订单上)赔偿标准比例》

附件二:IT外包服务付费项目标准


甲方(签章):*******

地址:*******

银行账号:

开户行: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广东本立租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22号祺禾商贸园-B区1101室

银行账号:1209154838108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合生广场支行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已成功加入购物车
<<继续购物 去结算